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没有欠条口头承认怎么要账

  没有欠条口头承认怎么要账?先协商,协商不成再收集其他证据到法院起诉。如果没打欠条,那是件很麻烦的事,向对方索要欠款时如果对方不给,难免发生冲突,撕破了面子,对方很可能会一口否认借款的事实,因此,可以先和对方心平气和的协商一下,协商的同时做好录音。录音中清晰体现双方的身份、借款时间金额、约定的还款期、录音时间等。只要不是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作的录音,法院也会认可的。如果欠条丢失了,但对方不知情,这时可以采取上述办法,同时尽量让对方从新打个欠条。但是尽管拿着欠条去要钱,也很有可能遭到拒绝,关系紧张的情况下甚至会动手打架,如果欠条被对方抢了去,就以为着你如果不采取些措施,你的钱就永远要不回来了,这时只能果断报警,等警察来了把事情说清楚,110的出警记录也可以作为将来你索要欠款的证据。同时,到法院起诉是有时间限制的,即所谓的诉讼时效,借款纠纷应该在还款日后的3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将丧失权利,所以如果到期不换应该要求借款人从新打一个欠条,将时间更新一下,确保不会超过诉讼时效。二、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三、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诉讼中最好由律师代理,这样在证据链的准备上就会非常充足,胜诉的概率就会比较大,财产的执行也会更加到位,一般情况下最好由律师全权代理,直到执行完成,所以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可与律师就这一方面沟通一下,在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不然律师可能打完官司就不管了。在发生借款行为后借款人也是需要书写借条的,同时也要在借条中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借款的具体金额以及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进行借款后没有书写欠条,债权人也是可以收集借款时的相关证据然后将证据提交给法院,所以为了避免出现纠纷也会要在借款后签订借条。
  
  
  
总结:没有欠条口头承认怎么要账?先协商,协商不成再收集其他证据到法院起诉。如果没打欠条,那是件很麻烦的事,向对方索要欠款时如果对方不给,难免发生冲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新刑法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新刑法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


·福建省耕地重金属污染为本文的研究内容,随着环境污染加重,寻找
      福建省耕地重金属污染为本文的研究内容,随着环境污染加重,寻找环境污染源,并使应负起相关责任的人员履行责任,重视福建省的环境保护。那么对福建省的环境污染损失的评估就必不可少。那环境评......


·撤销缓刑建议在什么情况下
      撤销缓刑建议在什么情况下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这种情况下,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


·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
      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一、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2、要敢辩、善辩和明辩。敢辩与善辩、明辩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敢辩而不善辩......


·行政案件是否需要立案?
      行政案件是否需要立案?行政案件并不一定需要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将行政案件分为:现场处罚案件和立案查处案件。前者不立案,直接处理: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违反质......


·民法总则定法人解散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定法人解散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法人是一个法律上专业的名词,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对于法人难以理解,至于法人的解散就更加不能够理解了,因此许多普通老百姓都非常想知道民法......


没有欠条口头承认怎么要账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