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上诉状的内容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信息、上诉请求、上诉理由等。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或判决不服提起的这里包括两层意思,只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以下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裁判提起的,对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诉;只能是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
  
  
  二、格式和要求
  
  
  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 字第 号 ,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上诉请求。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注意事项]
  
  
  1、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仅在一审判决、裁定送达时口头表示上诉而未在法定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则视为未提出上诉。
  
  
  2、上诉是当事人享有诉权,一审原、被告及被判决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均有权上诉。
  
  
  交通事故发生后,肯定会涉及到误工费和其它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的认定,如果当事人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异议的,是可以依法上诉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上诉情况,并在规定的司法审理期限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总结: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劳动仲裁管辖地如何选择
      劳动仲裁管辖地如何选择一、劳动仲裁管辖地如何选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法:1、受害人本人或监护人申请,若当事人是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申请的,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受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妇联、学......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时间效力是什么?
      随着我国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作为处理刑事案件重要法律依据的刑法也在不断进行修订,以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需要。每次刑法修订案都会列入一些新的罪名,这就涉及到一个时间效力......


·财产继承程序遗嘱样本是什么?
      财产继承程序遗嘱样本是什么一、财产继承程序遗嘱样本是什么?一)房产继承1、继承公证2、申请免税3、登记过户二)存款继承1、继承公证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1、契税
      1、契税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2、印花税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