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二、工程质量处理的要求有哪些?
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事故原因;
3、注重综合治理;
4、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5、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
6、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7、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
8、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三、工程质量事故是怎么分的?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简单的工程质量事故有建筑单位内部就能处理好,如果所谓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当地单位是必须要向国家质检管部门报告的,这样一来整个处理程序就会按照质量安全事故正式介入调查,不同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都不一样。
总结: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单位捏造问题辞退员工怎么办?
单位捏造问题辞退员工怎么办?一、单位捏造问题辞退员工怎么办?公司不得随意解雇员工,具体要看公司解雇你的事由,才能判断解雇是否合法。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侵犯肖像权刑法中有规定吗?
侵犯肖像权刑法中有规定吗?侵犯肖像权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造成的影响,只能要求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
·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怎么办?
随着人们观念的逐渐开放,现在男女之间婚前同居现象较为普遍,而由此产生的非婚同居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纠纷问题不在少数。那在现实生活中,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
·如果打架拿出了刀没用刀,会被罚判吗?
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血气冲动造成的打架斗殴时有存在。轻则直接动手,重则拿刀砍人。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情况,打架拿出了刀没用刀,那么这种情况之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可以通过下......
·破坏性采矿罪与非法采矿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矿业开采,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一直都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比较重要的一项组成部分。但是,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所有的矿山在开采的时候,必须严格经过国家的审批和登记后才可以,没有经过国家审批......
·一、淮安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淮安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时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