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旷工被公司辞退能领失业金吗?

  旷工被公司辞退能领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五种情况:
  
  1、劳动合同终止,由企业提出不再续订的;
  
  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不少人认为,用人单位因为旷工的原因而开除了劳动者,肯定属于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就一定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但其实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这仅仅只是条件之一,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规定,那么最终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总结:旷工被公司辞退能领失业金吗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完成之后,由于市场变化或者公司经营战略调整,会存在更换经营范围的情况。更换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工商、以及新更改经营范围的管辖部门,行政部门间有......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2、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


·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
      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一、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


·缓刑和管制有哪些区别2023
      缓刑和管制有哪些区别(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


·行政处罚的申诫罚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申诫罚是什么?很多朋友初次听到都不太明白行政处罚的申诫罚是什么,其实申诫罚还有个别名就是荣誉罚,看到这个名字相信各位朋友们就很能理解了,这项惩罚就是针对个人的名誉作出的......


·质押率及质押率公式是怎样的
      质押率及质押率公式是怎样的一、质押率及质押率公式是怎样的贷款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货物现值;股权收益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


旷工被公司辞退能领失业金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