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

  怎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一种间接与抽象的管理。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这样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方面,不能反映用人单位这一方,从而无法全面认定劳动关系。二是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所谓的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用人单位之所以成为用人单位,就在于它掌握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并因此成为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者,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指挥与监督。由于实践中情况的复杂性,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应仅限于基本劳动条件。二、怎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主体不确定,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劳务关系的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乾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的劳动主体,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4、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劳务关系适用《合同法》。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务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很多时候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产生了争议,在对纠纷进行处理之前就需要先对双方之间的关系作出认定,看究竟是否属于劳动纠纷。因为还有可能存在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其他的情况。那么就会对之后争议的解决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通常认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实往往都是通过双方之间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来判定,但要是没有签订的话,则也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证据来进行佐证。
  
  
  
总结:怎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山东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买房的问题,是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在进行买房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和贷款条件。那么,山东二套房政策是什么样的呢?贷款条件主要是包括些什么呢?接下来,就一起跟着......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价格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给少了?征收人不满意。给多了呢?被征收人又不同意。到底给多少征收的双方都能够接受呢?变化一......


·机动车交强险有哪些
      机动车交强险有哪些特点在了解机动车交强险的时候,除了要知道这是指什么外,还要知道机动车交强险的特点有哪些,而实践中又是如何计算机动车交强险的。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


·工伤伤残鉴定多久能出结果
      工伤伤残鉴定多久能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费用有明确规定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费用有明确规定吗?交通事故认定是不收费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


·作品版权卖了还能署名吗
      作品版权卖了还能署名吗?著作权转让了原著作权人还可以保留署名权。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


怎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