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是什么?
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3、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
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审核、登记;
7)核发抵押证明书。
4、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的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包括:在实现抵押权时同意按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补偿后转为国有土地;征地费是否作为清偿资金等内容。
编辑本段其他信息集体土地所有者在出具同意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书面证明前须将土地抵押有关事项在村农民集体内部履行合法手续。
5、抵押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其评估结果需报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
6、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管理部门还应核定通过拍卖抵押物实现抵押权时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4)抵押合同;
5)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地价评估报告;
6)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7)土地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8、经审核,不符合抵押条件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抵押当事人。
9、经审核,符合抵押条件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向抵押权人核发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并在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及土地使用证变更记事栏内除记录抵押情况外,还应记录是否在实现抵押权时征为国有;实现抵押权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及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其它相关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登记。
10、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在签订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11、抵押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自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12、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抵押设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土地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13、因处分抵押财产转移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先办理征地手续,将抵押土地转为国有,然后再按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法进行处置。
14、处置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抵押人、抵押权人在抵押土地使用权处置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通过这些规定我们能够看出也不是所有的集体土地都可以轻易进行抵押的,类似于农村的宅基地本身就不能抵押,抵押出去的也只是宅基地上的这套房产。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这件事情进行规范,也是为了振兴乡村企业及乡村的经济发展。
总结: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是什么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是什么?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刑事诉讼谁可以申请回避
刑事诉讼谁可以申请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到哪里进行登记?
软件开发与公司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申请软件著作权并不是产生权利的必要条件,但是为了能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软件著作权便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到哪里呢?下面本站我......
·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能做什么?
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能做什么?一、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
·高校毁约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高校毁约合同支付违约金吗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与培训费用,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
·眼睛工伤东莞市评级标准是怎样的?
许多人都知道,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并且受害者可以通过不同的鉴定等级可以向有关单位索求赔偿。那么,我们在此以东莞市眼睛工......
·实刑怎么改判缓刑,判缓刑有哪些条件?
我国法律是非常严谨的,如果嫌疑人被判了实刑,就意味着他要在监狱里生活,改判缓刑的机率不是没有,需要被告人重新上诉才有机会改判。要改判缓刑,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才可以,如果是非常重大的......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