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产品购销合同什么意思

  产品购销合同什么意思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
   一、什么是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就是供方将其销售的产品,交付给需方所有或者经营管理,需方接受此项产品并付给供方约定价款的协议。它使用很普遍,范围很广泛,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合同、物资协作、物资调剂等合同。这是商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实现经济流转的重要法律形式。
   二、购销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九条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签订购销合同应有以下内容:
  1、产品的名称必须明确,使用地区习惯名称时,双方要意见一致。
  2、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要清楚准确,对有的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合理耗损,超欠幅度和正负尾差等。
  3、产品的种类、等级和质量,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后方可交易。
  4、产品的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由承运方与托运方协商确定,包装物的供应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5、产品的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国家允许自主定价或议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6、交货期限和地点,要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换能力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易霉烂变质、易碎产品及鲜活产品,供需双方则更要有明确的规定,可协商推迟或提前交货日期。
  7、交(提)货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8、交(提)货日期的计算。凡送货和代运的,以发货时运输部门邮戳记准;实行提货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限。
  9、要明确规定贷款的结算方式和时间。
  10、要对产品验收的地点及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11、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明确,发生违约时处理。
  12、还要有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
  在上文中我们说明了产品购销合同什么意思,并指出了签订相关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和需要包含的内容。产品购销合同即为买卖合同的变本,规定买卖方协商后的条款。在产品生产与销售中意义重大,签订时应面面俱到,以防使企业遭受损失。
总结:产品购销合同什么意思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农村修路占地不同意行吗
      如果修路协议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同意方案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


·工程赶工费如何计算
      工程赶工费如何计算一、工程赶工费如何计算1、先要分清赶工期是谁提出的,如是业主提出的,那就要支付赶工费;2、看看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工期是多少日历天,再结合实际完成工期是多少日历天......


·合同单方面违约怎么办?
      合同单方面违约怎么办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


·婚姻法关于离婚了探视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离婚已经在不同年龄段的人群中发生了,离婚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很多,离婚少不了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的问题,关于离婚了探视权该怎么处理是您十分关心的问题,由于只能一方获得抚养权,意味着......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发展曲港的交通就是为了使当地能够在交通发达的前提下能够完成经济间的迅速流转,但是建设高速道路必然就需要大量的土地而直接导致许多公民正在使用的土地被国家......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采购一些家用电器时会有售后保修期,除此之外工程也是有保修期的。所有工程在修建完之后都会有一定的保修期,针对不同工程类型保修期时间长短也......


产品购销合同什么意思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