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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公积有哪些区别

  不同的部门对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但都必须遵守《公司法》对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的一般规定,一些行业的企业如果相应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设立没有制定特别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话,也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一、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公积有哪些区别1、来源不同,资本公积主要是股东投入的资本溢价,以及企业形成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法定盈余公积是按照企业的净利润比例提取的,属于利润分配的范畴。2、用途不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部分)一般只能用于转增资本,盈余公积可用于转增资本、弥补亏损。3、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公司发规定,是必须提取的的,按净利润10%(按公司法规定金额达到注册资本50%可不再提取),资本公积没有这样相应的要求。二、一般企业(一)《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二)《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三)《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四)《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条规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注册的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是对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的一般规定。公司的发展和成立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办理后积极的进行相关的注册办理。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的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类公司进行相关的监管,维护我国的市场经济和平发展和公司之间的相互利益。
  
  
  
总结:不同的部门对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但都必须遵守《公司法》对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的一般规定,一些行业的企业如果相应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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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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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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