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品著作权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合作作品著作权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合作作品若是想要申请著作权需要遵守提出申请→审核材料→同意或者否定其申请的请求的流程,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二、合作作品的作者怎么确定
我国立法规定:“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但这毕竟过于原则,无法以此作为判断“创造性劳动”的标准。另外,前面虽然已经确定了合作作品的构成要素,但仅仅根据它来确定合作作者还是比较困难的。这是因为:
(1)判断参加创作的人所提供的工作是创造性的,还是劳务性的,并不能依据事先约定
(2)“创造性劳动”的含义太广泛和一般了,只有很少一部分工作是谈不上任何创造性的纯劳务
三、合作作品应具有哪些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从该条可以看出,合作作品应具有以下特征:
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
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
3、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内容,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
4、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对于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合作创作出来的作品,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合作作品,此类作品在创作出来之后,若是想要申请著作权,是需要各位合作人共同协商相关事宜之后才可以具体的落实申请手续的办理,一般著作权的申请被通过,此后他认若是想要使用该作品,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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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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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著作权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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