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抚养费追朔时效是否有限制?

  一、抚养费追朔时效是否有限制?
  
  
  追诉抚养费是有时效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基于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请求权虽然与身份关系有一定的联系,但从性质上看,仍然属于财产权,因此,当事人请求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
  
  
  1)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不给抚养费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没有任何民事纠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抚养费的这件事情也不例外,而且,因为当事人自己的生活状态也有可能会随时随地的发生变化,如果我们不及时追讨抚养费有些证据就很难搜集。不过,大多数抚养费纠纷的原因还是基于人性的自私和淡薄的法律意识。
  
  
  
  
总结:一、抚养费追朔时效是否有限制?追诉抚养费是有时效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非法拘禁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
      非法拘禁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


·哪些情形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一、 疫情停工期间工资怎么算?
      一、疫情停工期间工资怎么算?因疫情停工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


·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建筑工程出现质量的问题,很多人便简单的将其
      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建筑工程出现质量的问题,很多人便简单的将其归结为技术人员技术不足,或者是建筑材料有问题了。其实,除此之外,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的因素还是有很多种的。那么,建设工......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


·证明酒驾以什么作为证据
      证明酒驾以什么作为证据一、证明酒驾以什么作为证据交通民警在查办酒驾过程中,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证据材料才能对酒驾者进行依法处罚:1.呼气酒精测试: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


一、抚养费追朔时效是否有限制?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