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残疾赔偿金怎么认定计算期限?

  
  一、残疾赔偿金怎么认定计算期限?
  
  
  残疾赔偿金计算期限一般是认定为是20年,如果年龄超过了六十岁就需要按照超过部分减少,而超过七十五岁的公民就只能将期限直接减缩为五年。
  
  
  具体规定如下:
  
  
  1.计算期限一般20年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
  
  
  2.60周岁以上的,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的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丰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低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4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5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5项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5页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综上所述,受到人伤的公民可能会因为伤势太严重而最终落下了没有办法治疗的残疾,而期限作为主要的赔偿因素会因为公民的年龄而出现不同的数字,但是残疾受害者也不是说因此就不能得到与伤势相等的赔偿了,伤势严重者自然也必须拿到匹配的物质补偿。
  
  
  
  
总结:一、残疾赔偿金怎么认定计算期限?残疾赔偿金计算期限一般是认定为是20年,如果年龄超过了六十岁就需要按照超过部分减少,而超过七十五岁的公民就只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个人所得税什么条件才可以退税
      个人所得税什么条件才可以退税1、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2、所需材料:1)、完税凭证原......


·个人著作权保护年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权保护年限是多久?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


·债权凭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债权凭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债权凭证的法律特征债权凭证具有如下特征: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


·无继承人遗产范围是什么
      实践中,无论死者是否有合法的继承人,关于遗产的范围都是由法律事先规定好的。那么我国法律究竟是如何规定遗产范围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无继承人遗产范围......


·该怎样终止合同?
      如果合同已经完全履行,任何一方都不需要履行对另一方的义务。合同自行终止了。合同的解除或者解除,是指当事人恢复到合同成立以前的状态。有必要了解合同中的解除或解除条款。这一条款应包括合......


·一、交通事故协商不成提车会受影响吗?
      一、交通事故协商不成提车会受影响吗?交通事故协商不成提车不会受影响的,因为交警扣车的原因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没有任何关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


残疾赔偿金怎么认定计算期限?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