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庭前准备程序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庭前准备程序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庭前准备程序的开始时间是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时候,在开庭审理之前需要进行案件的调节,诉讼调解应注意的问题:
  
  
  1、调解的前提是当事人必须自愿,是否进行调解和是否达成调解协议以及调解协议的内容均应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调解虽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但并非诉讼的必经程序,也非所有的案件都要进行调解。
  
  
  3、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调解与判决均是处理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与结案方式,两者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缺一不可。
  
  
  4、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5、在答辩期满之前的诉讼调解,必须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法院或法官在答辩期满前不得依职权主动启动调解程序。
  
  
  6、对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和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因不涉及他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也不涉及法院的强制执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只需要将调解协议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法官和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对在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因涉及到一审或原审裁判的效力问题,必须制作调解书。
  
  
  二、哪些民事案件法院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调解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诉讼调解的方法主要为以下几种:
  
  
  1、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地位,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
  
  
  2、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两便原则”。
  
  
  3、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原则出发,在调解的形式上可以不拘一格。
  
  
  4、根据案件的需要,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
  
  
  5、充分发挥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特别是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调解中的积极作用。
  
  
  6、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
  
  
  很多的民事纠纷案件是需要开庭审理才能解决的,但是法院一般是不会立即就了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的,故此一般会在开庭之前启动庭审的程序。一般来说,在决定开庭审理之前,法院还会先安排调解纠纷的时间,若是调解依旧不能处理纠纷,之后才会开始正式的开庭审理。
  
  
  
  
  
  
  
总结:一、庭前准备程序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庭前准备程序的开始时间是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时候,在开庭审理之前需要进行案件的调节,诉讼调解应注意的问题: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坐牢吗 一、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坐牢吗?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坐牢吗一、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坐牢吗?1、民事纠纷不会坐牢。2、只有在有能力而拒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是指环节和消除民事纠纷的......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逃逸一方还需要承担对事故认定的不利后果,一般......


·夫妻一方债务范围是什么 哪些是夫妻个人债务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区分和认定,是当事人普遍极为关注的焦点。其中,特别是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的确定更是诉讼的难点所在。那在法律上,夫妻一方债务范围是什么呢?简而言......


·涉及非法集资公务员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非法集资是一种常见的金融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公务员来说,如果参与违法的非法集资活动,其处罚可能更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撤案后还能追溯虚假诉讼吗
      能。犯罪嫌疑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虽最终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主动撤诉,但致使法院进行了一定的司法行为,耗费了一定的司法资源,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庭前准备程序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