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并杀害人质罪数怎么认定?
一、绑架并杀害人质罪数怎么认定?
绑架并杀害人质的,仍按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死刑,没有商量余地。《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的罪数形态
1、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形。犯罪分子在绑架行为实施过程中,除了非法劫持人质剥夺其人身自由权,有时还造成被害人重伤和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定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不应按数罪并罚来处理,行为人实施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有时并不是犯罪分子追求的结果,而是绑架行为的连带行为,这种严重的法律后果并非出于行为人主观上的两种独立的犯意,也非两个独立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之为想象竞合犯,即行为人出于一个故意,实施一种行为"绑架殴打致人重伤或死亡。"结果触犯数个不同罪名,是想象的数罪而不是实质数罪,应当择一重罪处断,以绑架罪结果犯量刑处罚。因为重伤或死亡作为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法定情节,作为包容犯可作绑架情节从重处罚③。
2、绑架人质同时劫取财物。关于这一点理论界分歧很大。行为人A绑架被害人B之后,同时又劫走B身上人民币3000元。某法院以绑架罪情节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此笔者持有异议。理由有:(1)从主观目的内容看,行为人绑架被害人是出于勒索钱财为目的,在未抢劫被害人钱款之前,其目的具有单一性,见被害人钱物后,又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走现金3000元,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抢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应该将绑架行为和劫钱行为看作是在两种不同主观意识支配下的两个独立犯罪行为。(2)刑法关于绑架罪和抢劫罪并未规定两者可以相互吸收和包容。(3)对已满14岁未满16周岁这一年龄段犯绑架罪,一般情节未规定负责刑事责任,可定抢劫罪以解决这一责任或缺的问题。综上所述,应定绑架罪和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④。
3、绑架杀害人质后又劫取财物。绑架杀害人质定绑架罪无疑,那么人质被害后,犯罪行为人劫走财钱是否应当作为绑架罪从重量刑情节考虑,抑或是一个独立的罪名,犯罪行为人杀人又劫财是出于两个犯意和两个行为,结果触犯二个罪名,应当以绑架罪和盗窃罪并处。
在司法实践中,绑架罪的犯罪类型和情况是非常多的,一般情况下其目的在于通过绑架当事人来获得非法利益,但在绑架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其它的犯罪事实,如果抢劫或者非法拘禁,甚至故意伤害等行为的,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总结:一、绑架并杀害人质罪数怎么认定?绑架并杀害人质的,仍按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死刑,没有商量余地。《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法院退侦三次什么意思?
一、检察院退侦三次什么意思?《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
·到达非法集资标准是多少钱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
·劳动关系主体及认定的三大标准是什么
作为一个劳动者能够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需要与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能够在工作中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益不收到侵犯,也避免了以后的劳动纠纷,所以我们就需要来了解劳动关系主体及认......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如何过户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当前还有很多人对农村宅基地的了解还不够,不知道如果遇到农村宅基地问题的话应该如何去处理,所以其中有很多的内容是需要我们去了解的,其中农村......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嘛?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但是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之下所打下的欠条,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
绑架并杀害人质罪数怎么认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