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证据不足会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证据不足会怎么处理?
  
  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证据不足会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
  
  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 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检察院的职责除了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之外,还需要在起诉之前就完成审查的工作,在审查期间就必须要充分的考虑证据是否充足的情形。若是起诉之后才发现证据不足,此时检察院不得量刑,而是需要再次开展侦查工作,若是依旧证据不足,此时就需要释放犯罪嫌疑人。
  
  
总结: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证据不足会怎么处理?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证据不足会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家有老人离婚财产分割有权得到吗?
      家有老人离婚财产分割有权得到吗?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不会因为有老人和小孩而发生变化的,还是按照夫妻平等原则进行均等分割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


·累犯能保释出来吗,办理取保候审吗
      累犯能保释出来吗,办理取保候审吗原则上有累犯嫌疑的人如果取保候审很难保证“不致危害社会”,所以对有累犯嫌疑的人不应该适用取保候审。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累犯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一般是......


·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在二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


·泸县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交通的建设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高铁作为我国高速化交通工具,得到国家的大力发展,百姓也因为其高速便捷舒适而接受,是人民大多数选择的交通工具。那泸县高铁征......


·农村土地确权的范围是什么实测
      农村土地确权的范围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农户自发开垦的“四荒地”原则上不列入确权范围。经过村民小组会议一致......


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证据不足会怎么处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