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向谁索赔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向谁索赔
  
  一种是向出租车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另一种是向肇事方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选择,你只能两者择一。这两种赔偿方式的法律依据、举证规则、赔偿项目是不同的,你要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
  
  1、向出租车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你乘坐出租车就与出租车公司建立了客运合同关系,出租车公司就有义务将你安全送到目的地,若发生交通事故,出租车公司就没有完全履行义务,其存在违约行为,你就可以起诉它违约。你若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只需证明你与出租车公司存在合同关系及你的损失,就可以了,举证责任相对简单。但你不能向出租车公司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向肇事方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你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包括出租车一方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另一方)侵犯了你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这时你要证明肇事方存在过错、你的损失及肇事方的过错与你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举证相对困难一些。但你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二、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何承担责任
  
  (一)车主作为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时,只要尽了严格的审查义务,出租给了具有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机能的人,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租车人实际控制、运行车辆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错而发生交通事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租车人是实际的侵权人,理应单独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二)当机动车辆存在安全运行瑕疵时,如:机动车主因疏忽大意在出租车辆时未向租车人履行告知义务,而作为租车人也因疏忽大意而未向机动车所有人了解机动车存在的与安全行驶有关的瑕疵时,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作为出租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应与承租人、借用人作为共同赔偿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辆所有人在出租机动车辆时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机动车无瑕疵,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机动车所有人作为单独赔偿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不少人认为,在乘坐出租车出行的时候,若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自己的人身或者财产因此遭受了损害的,就只能要求事故的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这时是给予肇事方侵权行为,而主张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就乘客与出租车公司而言,其实双方之间是有客运合同关系的,因而这个时候也是可以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两种责任只能择一而行,不能同时主张。
  
  
  
  
  
总结: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向谁索赔一种是向出租车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另一种是向肇事方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选择,你只能两者择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实用新型专利维权
      实用新型专利维权一、实用新型专利维权的途径1、自行和解: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和解:迅速、友好地解决纠纷,可以留下继续合作的空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2、向......


·买卖二手房的违约金要如何约定
      买卖二手房的违约金要如何约定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该对合......


·请问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请问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登记吗?一、软件转让是否必须登记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凡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


·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现在的人都很注意自己的名誉,毕竟网络越来越发达,不好的事情总是能传的很快,名誉受损后总会给我们的生活、工作或者是精神方面造成影响,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名......


·交通事故律师标准收费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协商解决就没必要找交警,要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不能协商解决这时候就可能要打交通事故官司,打官司是需要请律师的,很多人都不......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向谁索赔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