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
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判死刑的人,应当采取枪决或者注射的办法执行死刑。枪决是一种死囚临刑时痛苦较小且较为经济的死刑执行方法,枪决部位通常是心脏、大脑等维持人体生命不可或缺的器官,由行刑队执行的枪决往往选择心脏为射击部位,死囚可能要较长时间才能死亡,并且实践中补射多枪的现象也并不鲜见,这无疑会增加死囚受刑时的痛苦。可见,致命性药物注射法相对于枪决显然更为安全、迅捷和经济。实践证明,在监狱等固定场所注射药物的方法可以明显减轻死囚受刑时的痛苦,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可以使执行场面保持肃穆而又安静的氛围,淡化刑场枪决的恐怖色彩。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判死刑的人,一般由司法由相关根据判决的结果来进行执行,另外还存在一种死缓的情况下,即在判处死刑后可以缓刑执行,那么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发生严重的违法情况或者其它情况的,可以在缓刑结合后转为无期徒刑。
总结: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
要是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首先必须要满足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法定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也是不能主张彩礼返还的。而具体返还彩礼的数额,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会减少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可以减......
·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离婚起诉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
一、离婚起诉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抚养费的权利.”所谓抚养,主要强调......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
·寻衅滋事罪两年三次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罪两年三次怎么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
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