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身份证会被扣押不?
监视居住身份证会被扣押不?1、监视居住会扣押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2、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二、监视居住是怎么执行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综上所述,监视居住是公安办案人员常用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使用有严格条件。被执行监视居住的,嫌疑人的身份证会被暂时扣押,这在法律上有条文支持。一般情况表,监视居住在嫌疑人住所进行,特殊情况下可以指定监视,由办案机关提供固定场所。
总结:监视居住身份证会被扣押不?1、监视居住会扣押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一、合同未解除出租人再出租怎么处理?
一、合同未解除出租人再出租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诉讼处理,出租人显然是构成了违约情况,具体情况如下:(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
·一、交通事故个体户的误工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个体户的误工赔付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
·最新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最新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为防止对方将财产转移、隐瞒的,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但必须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就是要提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接下来,我们就来告......
·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多少诉讼费
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多少诉讼费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限制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限制条件有哪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学生打架导致他人轻伤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学生打架导致他人轻伤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学生打架导致他人轻伤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
监视居住身份证会被扣押不?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