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股权改革产生控股股东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股权改革产生控股股东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 控股股东,是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其下属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财务公司以及相关各方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监督财务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上市公司存储在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不得利用支配地位强制上市公司接受财务公司的服务。二、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以下内容:(一)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的范围;(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报告流程;(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四)未披露重大信息保密措施;(五)对外发布信息的流程;(六)配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程序;(七)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职责与权限;(八)其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股权改革的过程中,一般就是涉及到商业上的股权变动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股权比例拥有超过50%的情况,就可以认定为控股股东,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在对相关事项的认定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执行。
  
  
  
总结:公司股权改革产生控股股东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控股股东,是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私募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的定义: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一、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根据《合同法》以及《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主要是看当事人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如果达成了,说明合同已经成......


·公司罚没款要税前扣除吗 一、公司罚没款要税前扣除吗?
      公司罚没款要税前扣除吗一、公司罚没款要税前扣除吗?公司罚没款不可以税前扣除,因为罚没款不是企业正常经营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哪些?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哪些?一、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哪些?可以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如下:(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符合《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申请的主题不......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双方都在场吗?
      很多夫妻为了夫妻婚后和谐生活,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样确定好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不易发生纠纷。那么,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双方都在场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


公司股权改革产生控股股东的标准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