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检察机关不认定醉驾怎么处理?

  一、检察机关不认定醉驾怎么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也可以继续移送审查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可以撤案。如果认为构成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但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实践中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会按撤诉处理。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司法审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对醉驾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后,需要将有关情况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但如果检察机关不认定醉驾的,则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此时,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作出合法的处理,也可以补充侦查。
  
  
  
总结:一、检察机关不认定醉驾怎么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也可以继续移送审查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结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结婚承诺书格式范文承诺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被承诺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


·肺结核患者能缴纳五险一金吗
      得过肺结核是否能够买保险,主要视肺结核的病情视情况而定。目前所有的保险尤其是商业保险,健康类的保险会出现一些规定,如果是已经治愈的,属于非活动期的肺结核或者陈旧性的治愈后的肺结核,......


·财产诉讼标的确定是怎样的
      ?一、财产诉讼标的确定是怎样的财产诉讼标的确定按照1.5%来缴纳,根据我国的诉讼收费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由原告、有独立请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先行垫付,有败诉方承担。诉讼请求不能得到完全支......


·诈骗罪判刑后还还钱吗?
      诈骗罪判刑后还还钱吗?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可以吗?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可以吗?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


·一、离婚案件财产的分割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财产的分割方式是什么?《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一、检察机关不认定醉驾怎么处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