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隐私权名誉权共同点有哪些

  隐私权名誉权共同点是什么?虽然隐私权与名誉权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二者都是与精神利益有关但不体现直接财产内容的人身权利,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有时会导致名誉权受损害的结果,但并非所有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而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可能包含了侵犯隐私权。隐私权的建立和保护保证了人际关系的相对稳定性、人类行为的规则性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性,主要表现为:通过设立隐私权,使权利和义务合理分配,以调整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隐私权的立法及其严格实施,不仅维护个人的安宁和安全感,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基本和谐,达到整个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而且保障人们有更多的精力去学习、工作,更好地造福人类社会。二、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区别何在?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2、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不愿公开的秘密,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3、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方式是未经同意而披露传述等,侵害名誉权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4、侵害的内容不同。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虚构,侵害名誉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5、行为人心理状态不同。侵害隐私权可能故意或过失,侵害名誉权大多主观是直接故意、恶意。6、行为人主观目的不同。侵害隐私权的目的可能故意或无意,侵害名誉权目的是毁损贬低他人名誉。7、保护方式不同。隐私权侵害只能通过停止侵害、道歉、赔偿损失三种方式进行。而名誉权保护还可以通过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的方式进行。三、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综上所述,作为公民有隐私权名誉权等基本人身权利,这些权利都是法律赋予的,一旦被侵犯,公民可以要求对方停止错误行为,或者通过起诉维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在民法总则中有明确规定。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他人诽谤造谣,公民收集好相关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
  
  
  
总结:隐私权名誉权共同点是什么?虽然隐私权与名誉权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二者都是与精神利益有关但不体现直接财产内容的人身权利,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有时会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寻衅滋事潜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其实做出一些违反我国刑法行为的这部分犯罪嫌疑人,肯定在道德品质上是有一定缺陷的,因此也只有少部分的人员会在犯罪以后主动投案自守,大多数都是事发以后,在公安机关还没有来得及批捕之前就......


·驾照实习期扣分有什么影响?
      驾照实习期扣分有什么影响?在经过科目一至科目四的艰苦考验后,驾驶新手们终于通过从理论到实践的层层考验,能够领取到驾照了;而在于老驾驶员看来,不过是又多了一群“马路上手”上路了。其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按常理来说,我们通常会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理当属于共同夫债。但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认定为共同......


·刑事诉讼法近亲属委托是指哪些人
      我国的司法审判制度是非常严格的,针对任何一项案件的审判都有着相应的流程和法律条文。刑事案件在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会按照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提审,这其中刑诉法中对于近亲属委托......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一、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以他人名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及无法办理......


·如果拐骗儿童能举报吗?
      如果拐骗儿童能举报吗?在汽车站发现有人拐卖儿童应立即报警,交给警察处理。你可以悄悄跟踪人贩子,等警察来了处理,切记不要上去和人贩子拼,这些人都非常专业。二、主要特征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隐私权名誉权共同点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