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一、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是没有用的;
  
  
  公民合法的房屋遭受到强拆时,被拆迁人通过暴力的方式对抗强拆的,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有可能构成人身损害的出现,被强拆人最好报警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是不可以进行强拆的,除非是公民的房屋有任何违建的行为,在没有任何违法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就一定要用正规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千万不要使用暴力的行为来解决,这样不仅会伤害到他人也会伤害到自己的。
  
  
  
总结: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一、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是没有用的;公民合法的房屋遭受到强拆时,被拆迁人通过暴力的方式对抗强拆的,会有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尽管河南交警部门多次重申,严禁酒驾车。可是很多人仍然在喝酒后
      尽管河南交警部门多次重申,严禁酒驾车。可是很多人仍然在喝酒后驾车,甚至是醉酒驾车,这样给道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交警查到酒驾后,会对驾驶员测酒精含量,如果达到醉酒的话,除了罚款外......


·一、情人没有出过抚养费合法吗?
      一、情人没有出过抚养费合法吗?可以,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可见各种大坝,运河等水利工程。虽然我们并不参与水利工程的直接建设,但它与我们密切相关,各种防洪蓄水工程,引水调水工程与我们的切......


·信用卡诈骗有哪些?
      信用卡,相信不少年轻朋友都在使用,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您是否有收到一些以短信方式发送的信用卡诈骗字体呢?下面就由64律师我们给您总结一些常见的信用卡诈骗,以及具体的信用卡诈骗罪量刑......


·一方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不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只有选择走诉讼离婚的渠道,但在调解环节也可能因为某一方不让步陷入僵局,包括受理......


·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一、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