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法中土地使用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法中土地使用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有关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应当结合土地的不同类型和性质来确定,不同类型的土地其使用年限显然是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长的是用地为70年,那么 在70年期限届满后,根据法律规定是自动续期,但对于其它类型土地暂时没有具体的说明。
总结:关于土地使用法中土地使用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我国《城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
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轻微伤害赔偿多少钱
轻微伤害赔偿多少钱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
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最新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是怎么收取的?
最新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是怎么收取的?对于经常乘坐火车的朋友来说,有时候因为行程有变,退掉之前已经购买好的火车票是常有之事。那么现在铁路部门对退票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是......
·刑事诉讼法161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诉讼当事人的家属有权参加诉讼,但是很多家属却在诉讼的时候觉得审判不公正,情绪一时激动就在庄严的法庭上大吵大闹,此时法官一般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将这些家属带出法庭。......
·强迫交易不严重怎么处理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
关于土地使用法中土地使用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