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夫妻财产协议以协议生效日期来执行吗?

  一、夫妻财产协议以协议生效日期来执行吗?以协议生产日期来执行显然是可以的,但具体情况下可以协商执行的具体时间,夫妻财产约定的范围较宽,夫妻对约定财产制的选择有三种:第一种是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对上述财产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他方不得加以干涉。第二种是约定实行一般共同制。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均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除个人特有财产外,不再保留个人财产份额。第三种是约定实行混合财产制。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可以将不动产约定为共同所有,将动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可以将婚后所得固定收入约定为共同所有,其他收入约定为各人所有等等。二、约定的时间和效力约定的时间,按照通常的解释,可以在结婚之前也可以在婚后。但婚前作出的约定,自缔结婚姻时才生效。约定的效力分作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两方面。对内效力即对夫妻双方而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外效力即对第三人而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三、约定财产制的生效条件包括:(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缔方双方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约定必须双方自愿。(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夫妻财产协议必须由双方就相关财产的认定上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如果对相关财产约定有异议的,或者在受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则该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但只要协商签订了协议,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相关决定。
  
  
  
总结:一、夫妻财产协议以协议生效日期来执行吗?以协议生产日期来执行显然是可以的,但具体情况下可以协商执行的具体时间,夫妻财产约定的范围较宽,夫妻对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房子产权到期后的需交多少钱?
      房子产权到期后的需交多少钱?房子产权到期后的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基于实际而定,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


·监视居住身份证被扣押是否合理
      监视居住身份证被扣押是否合理一、监视居住身份证被扣押是否合理?1、监视居住身份证被扣押是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


·沪市新股申购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沪市新股申购条件是如何规定的?新股申购在股票市场是一个热点问题,为了维护社会经济市场的稳定,各企业不得随意发行新股,为了确保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侵害,各投资者也不会随意申购新股。为......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是什么?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是什么?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对于现在基本每个家庭都有一辆车的社会来说,出现交通事故是常有的事,对于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司法鉴定是必须的,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员工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员工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开始享受?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一、夫妻财产协议以协议生效日期来执行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