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定义: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管理,其管理的内容涉及建筑生产的各个环节。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安全政策、计划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检查体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1、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量化。
  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1、制定安全政策;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3、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和实施;
  4、安全生产管理业绩考核;
  5、安全管理业绩总结。
  四、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1、确定安全管理目标;
  2、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3、实施安全措施计划;
  4、安全措施计划实施结果的验证;
  5、评价安全管理绩效并持续改进。
  五、主要方案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管理,其管理的内容涉及建筑生产的各个环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安全政策、计划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检查体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总结: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定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管理,其管理的内容涉及建筑生产的各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一、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后,合同立即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


·应该要怎样告老婆犯重婚证?
      应该要怎样告老婆犯重婚证?一、应该要怎样告老婆犯重婚证?拿着当事人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到领证的民政部门去查询你配偶的婚姻信息,然后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


·怎么认定集资诈骗数额巨大与否?
      在我国,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十分猖獗,这严重损害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并且违反了我国金融秩序,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安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构成集资诈骗罪是由我国严厉惩罚的。我们知......


·继承遗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遗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3、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


·商标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规定是怎么样的?
      商标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规定是怎么样的?《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


·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