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二、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2、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综上所述,对于劳动者是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的,或者有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都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总结: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预期违约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预期违约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预期违约是对合同履行不能的一种预见,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订了合同,但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就构成预期违......


·抽逃出资罪主体是什么?
      抽逃出资罪主体是什么?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社会公众,不仅人数多,且相互间关系非常......


·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一、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女性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应顺延至三期期满方可。因此,可以要求续签。如遭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解除收养关系将会产生如下的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劳动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


·一、车子脱保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车子脱保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车子脱保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是报警,由当事人本人进行对方损失的赔偿。这种情况之下,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没有缴纳交强险的费用。从交强险设立的目......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