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鉴定遗嘱的机构是谁?
一、负责鉴定遗嘱的机构是谁?当遗嘱的真实性受到质疑时,就需要找相关的机构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法律实践中,我们说:确认遗嘱效力。确认遗嘱效力必须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来做。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一般为法定继承人,如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提起诉讼的为原告,其他有权继承遗产的人为被告,进行质证,最终由法院确定遗嘱是否有效,一旦确定遗嘱有效,则应按遗嘱分配遗产,如果确认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对于自书遗嘱,如当事人质疑是否为死者亲笔所写的,可以找司法鉴定所进行笔迹鉴定,也可由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确认遗嘱效力诉讼费不高,应该在几百元左右,但如果提起遗产纠纷诉讼则按照标的收取,遗产值钱自然费用就会比较高。二、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4、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综上所述,遗嘱是重要的处分财产的凭证,子女作为继承人,对遗嘱真实性存在怀疑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目前,司法鉴定机构负责对遗嘱鉴定,属于文书鉴定的一种。接受委托后,其会开展鉴定工作,在一个月内出鉴定结果。
总结:一、负责鉴定遗嘱的机构是谁?当遗嘱的真实性受到质疑时,就需要找相关的机构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犯罪分子商标侵权如何裁量?
犯罪分子商标侵权如何裁量?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商标法》第六十......
·对于房屋租赁来说
对于房屋租赁来说,可能会有一定的合同规范,那么我们给您讲述的就是商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商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都包括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说法,我们能够知道,对于商用租赁合同的,应该具体到......
·一房多卖的后果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一房多卖的现象比较多,但事实上,一房多卖会侵犯买房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一房多卖的后果是怎样的呢?对此,我们已经收集了好了有关资料......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一、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根据新规的相应规定分为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
根据新规的相应规定分为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以下从两个方面来详细地分析。1、一般期限:首先因该判断子女成年的含义,子女成年的期限一般是父母尽完抚养的义务一般来说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
·玩忽职守与徇私枉法罪区别
玩忽职守与徇私枉法罪区别1、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区别: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是一般法,二者涵盖所有罪。徇私枉法罪、徇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和徇私不征、少征税款罪属于特别法。2、主观......
一、负责鉴定遗嘱的机构是谁?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