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遗嘱部分有效判决不服怎么办?
一、对遗嘱部分有效判决不服怎么办?
对遗嘱部分有效判决不服的话应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上诉,《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的是判决,那么上诉期限为送达之日的15日内。但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的是裁定,则上诉时间为送达之日的10内。
二、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产的范围包括什么?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合法财产;
四、自书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无论是遗嘱还是合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有可能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有效的部分当然应该依法执行,那么无效的部分,或者说是遗产当中涉及到的这些继承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说通过司法途径重新处理无效部分的遗产分配。
总结:一、对遗嘱部分有效判决不服怎么办?对遗嘱部分有效判决不服的话应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如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认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某些地方和部门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如果数......
·一、连云港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是怎样进行的?
一、连云港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是怎样进行的?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
·商标法实施条例细则有哪些改动?
在许多专利中,商标不仅作为他人知识劳动的重要标志,还能预防他人侵权。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对商标法实施条例细则有了新的补充和细化。那么,商标法实施条例细则有哪些改动?对我们又有哪......
·职务侵占罪40万判几年
职务侵占40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合同到期续签函格式应怎么写?
合同到期续签函格式应怎么写?在生活中,如果双方订立了某种契约,就可能会签订合同,因此该契约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对双方的行为都有着法律的约束力,两者的行为不能超出合同规......
·公婆死后财产怎么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婆死后财产怎么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公婆死后,对于继承而来的公婆遗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除非有遗嘱指明只给其儿子一人。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
一、对遗嘱部分有效判决不服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