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男方有一个月没给抚养费会被判刑吗?

  一、男方有一个月没给抚养费会被判刑吗?不会,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财产状况的、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司法拘留。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三、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18周岁。对于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同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还明确指出,孩子超过18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没有继续履行抚养的义务。每个人只有先照顾好自己的情况下才有能力去承担其他的社会责任的,如果当事人已经濒临破产,自己都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了的话,也就谈不上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了,所以说,对方只不过是拖欠了一个月的抚养费而已,性质还没有严重到已经犯罪了的地步。
  
  
  
总结:一、男方有一个月没给抚养费会被判刑吗?不会,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一)固定期限:自__年月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


·孙子有遗产继承权么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
      孙子有遗产继承权么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付全款,如今完全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然而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之后,就剩余的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那现在买......


·非法占有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占有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


·醉驾怎么处罚
      醉驾怎么处罚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二)......


·信用卡欠债太多怎么办?
      信用卡欠债太多怎么办?1、可以选择最低还款,银行会判定无还款能力者,并且银行会收取高额手续费,手续费比代还费用还高。2、分期还款。分期还款的年利率大概是在5%左右,比最低还款要低13%左右......


一、男方有一个月没给抚养费会被判刑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