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库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车库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因为承租人租赁在先,所以在租赁期限内,即使开发商已经出售了该车位,也不能对抗承租人对该车位的使用,也就是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
1、存在合法有效的车库租赁合同
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
2、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车库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车库的所有权已经让与给了第三人也是该制度适用的必要条件。如果租赁关系虽然有效存在,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仅仅与第三人形成了房屋买卖的合意,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在此情况下,则该制度也没有适用的余地。
3、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
“买卖不破租赁”的本意即包含了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的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导致自身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效益可能面临受损的风险。故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事适用条件之一。
二、哪些情况下车库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1、先抵押后租赁,且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房屋,不适用该原则。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2、先查封后租赁的房屋,不能适用该原则。
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房屋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房屋的处分权。因此,其所有人在被查封的房屋上设定的租赁权应当无效。
3、属于破产财产的房屋,不适用该原则。
而破产程序的特点之一,就是可以使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也就是使未到期的租赁合同视为已到期的合同。因此,租赁合同在破产程序中,存在终止履行的可能。由此判断,如果破产财产变更所有权人,则更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综上所述,现在有不少人是租用车库使用的,如果之后车库发生买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并且车库已经实际被承租方使用,则应该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处理。即车库的买方不得要求承租方返还车库,双方之间建立新的租赁关系。
总结:一、车库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因为承租人租赁在先,所以在租赁期限内,即使开发商已经出售了该车位,也不能对抗承租人对该车位的使用,也就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信用卡诈骗案取保候审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可以进行取保候审。所以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以后,第一个想要争取的问题就是是否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但是法律毕......
·被打轻伤怎么办
一般来说,受害人遭受他人的殴打这种故意行为,其殴打造成轻伤,则视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可以根据伤者情况,医院所出示的伤情检验报告,来判定相关责任。故意殴打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
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
·民法典离婚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离婚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就是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能协商......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
·注册资本个体工商户是多少?
注册资本个体工商户是多少?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没有限制,但成立公司则需要规定投资资金,其中两人或以上合伙公司的每人最低出资额为3万元,独资公司的最低资金是10万元。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
一、车库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