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解除出租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租赁解除出租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概念。
2)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2、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的类型,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中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
(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3)《产品质量法》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人可以提前解约的情形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
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
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租赁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很多种,谁先提出来解除租赁合同的这也很重要,类似于在房子都已经快坍塌了的情况下,不解除租赁合同总不能任凭房子坍塌都不腾退租赁房。其实也不只是出租人在解除合同的这件事情上具有主动权,特定情况下双方都可提前解约。
总结:一、租赁解除出租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1)继续履行的概念。2)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2、采取补救措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
一、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应该赔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
·案件处于退侦阶段可以取保吗?
案件处于退侦阶段可以取保吗?案件处于退侦阶段也是可以取保的,但是取保的条件是被严格限定的,只有在当事人在完全符合的情况下才可以被允许暂时保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检察机关将......
·假想的防卫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假想的防卫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
·如果发生遗弃家庭成员能离婚吗?
在一段婚姻的过程中,夫妻双方是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赡养老人和孩子的,如果是遗弃家庭成员的话,是很容易造成纠纷甚至引起离婚的。那么,遗弃家庭成员能离婚吗?我们的法律中对于遗弃的规定还是比......
·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
·逮捕令发布需要哪些条件?逮捕令下来多久开庭?
逮捕令发布需要哪些条件?逮捕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
一、租赁解除出租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