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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单位辞退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员工时,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1、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2、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3、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4、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5、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约束的是双方当事人,有一些企业由于资金的压力,想要临时辞退劳动者也可以,但必须为此而承担一定的代价就需要支付赔偿金,至于具体赔偿金额应当按照工作的年限以及平时的工资水平来进行发放,总之劳动者的权益不会受到随意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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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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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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