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电信诈骗提供手机卡判多久?

  电信诈骗提供手机卡判多久?提供手机卡电话诈骗,属于协从犯,应当结合实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二、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从犯的判罚标准和相关认定情况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具体的量刑处理情况,应当根据涉案金额而定,涉案金额越大那么判罚的程序也就越重,如果对判罚情况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上诉来进行认定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是公民的权利。
  
  
  
总结:电信诈骗提供手机卡判多久?提供手机卡电话诈骗,属于协从犯,应当结合实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不给抚养费最终被判刑吗?
      不给抚养费最终被判刑吗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如果不支付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判刑的,但是如果是有支付能力而故意不支付抚养费,那么是可能会被判刑的。1、被起诉至人民法院。未直接抚养孩子......


·二手房买卖合同毁约责任应承担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毁约责任应承担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


·一、醉驾证一定要吊销5年后再考吗?
      一、醉驾证一定要吊销5年后再考吗?是的,别无他法,只有五年后再考。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
      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煤矿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好的技术不仅是对产业收益的保障,更是对于劳动工人生命安全的保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保证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那么对煤矿掘进面工......


·他项权利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他项权利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他项权利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他项权利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他项权利证办理流程是先了解办事依据,准备好办事的相关文件资料,然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登记缴纳相关登记费用后等待领取证书。他项权利证......


·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这四种方式。而与此相对应地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


电信诈骗提供手机卡判多久?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