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后社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入职后社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的社区工作者,和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用工。他们不是事业编制人员,也不是公务员。但是,他们有向事业编和公务员晋升的机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
1、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三、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辞退职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大学生毕业后当社工,和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社工不能随便辞职,如果有辞职的想法,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社区。除非社区方面没有给社工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这样,社工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一、入职后社工可以随时辞职吗?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的社区工作者,和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用工。他们不是事业编制人员,也不是公务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什么意义?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什么意义?中国是一个人们当家作主的国家,老百姓们有权知道政府在做什么,也正因为老百姓有这种需求,所以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出台了。处于天津市的人们便密切关心天津市......
·2023年国家赔偿金总额的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金总额的标准是什么?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
·精神病没有治疗记录怎样病退
没有治疗记录不影响办理病退,病退必须达到两个条件:1、年龄,男50岁、女45岁以上;2、缴费年限10以上。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到社保服务中心提出病退申请。社保会安排时间对你进行司法医学丧失......
·一、合伙财产分割纠纷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合伙财产分割纠纷起诉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
·防止施工升降机预防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哪些?
防止施工升降机预防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哪些?升降机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是比较多的,应用最多的领域是建筑行业。若升降机存在着质量问题,会给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故而建设单位需要将防......
·办监外执行是不是得找律师去申请
办监外执行是不是得找律师去申请一,办监外执行是不是得找律师去申请都不能申请,得符合条件的监狱去申请监狱法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一、入职后社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