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税法规定股东借款需要算利率吗?

  税法规定股东借款需要算利率吗?税法规定股东借款需要算利率的,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因此公司支付股东的利息金额能否税前扣除一定要注意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是否超过了2倍。借款利息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时发生的利息费用,或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费用等。公司借款给个人一定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协议,并且在借款合同中注明该笔资金是用于公司正常运营的,这能够体现出公司和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公司借款利息也是在企业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前提。在支付借款的利息的时候,一定要去开国税部门代开利息的发票,个人借款给非金融公司活的的利息,是需要交那20%的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借款给公司获取的收益还需要交纳增值税,如果是属于公司向股东借款,还需要支付股东的个人利息按照企业关联方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利息计算方式在项目财务分析中,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是按单利计算的,并且无论借款发生在何时,在计算利息时,均假定是在年初借用;另外,由于流动资金是周转使用的,所以一般是假定流动资金借款在生产经营期不归还,而是在项目终了时一次性归还。流动资金借款年利息=当年累计流动资金借款×流动资金借款年利率为简化处理,在计算长期借款的还本付息时,假定每年的借款均发生在当年的年中,因而只按半年计息,而还款则发生在年末;本年尚未归还的本金及以前年度的借款则形成了下一年度的“年初借款累计”,并按全年计息。这样,每年应计利息的近似计算公式如下:每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金累计 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在向他人进行贷款的时候需要计算相应的利息,尤其是像银行等金融机构,当然股东之间如果进行借款的话,也有一定的利润进行计算,借款一定要注意按时的来将本金进行归还,否则对于个人的信用来说将会造成极大损失。
  
  
  
总结:税法规定股东借款需要算利率吗?税法规定股东借款需要算利率的,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个人专利权可以继承吗?
      个人专利权可以继承吗?专利权是可以继承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继承与有形财产继承一样,通常采取下列方式进行:(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定的继承方式转移。专利权人......


·现今离婚必须在当地离吗?
      现今离婚必须在当地离吗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录音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您都知道,司法鉴定已经逐渐成为为法律诉讼、公安破案提供有力证据的一个途径之一。提通过司法鉴定我们能够对很多不确定的案情和痕迹进行确认,增加诉讼或者办案的效率。那么,今天我们要探讨的......


·法院判刑会通知家属吗?
      法院判刑会通知家属吗判决后,法院没有义务通知家属,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执行刑罚时,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


·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需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需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增强社会经济市场的的活力,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故而有能力的单位、个人设立公司,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即可获......


税法规定股东借款需要算利率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