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事项未完成时能否要求退还钱款
在委托事项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能不能要求退还钱款需要看委托合同当中的约定,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什么绝对标准的答案,因为委托事项没有完成,有的时候也不见得就是被委托方单方面的责任,也有可能是委托人自己的问题才导致委托事项不能完成的。一、委托事项未完成时能否要求退还钱款?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看是否退还钱款。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据此,在委托合同中,办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应当由委托人支付,如果被告在收取了原告预付费用后,没有为完成委托事项进行支出,且被告在收条中已承诺未完成委托事项如数退还。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可以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个人委托书的格式个人委托书并无固定的格式要求只要完整地表达意思,尽量规避风险。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工作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尽量完备和详细,这样方便第三人核对相关信息,以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在实务中,这些基本信息不一定要全部表述,但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不可或缺。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签署,出具给第三人表明受托人有代理权,所以在授权委托书中不仅要有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也得有委托人的基本信息。2、致送单位在授权委托书场合的致送单位具体就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之发生代理行为关系的第三人。如果事先已经有明确第三人,就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中加上致送单位,这样能固定授权委托书的使用范围,受托人再向其他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对委托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受托人毕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只是委托人做事的工具,就存在可能不尽责而侵害委托人利益的可能性,明确致送单位,就能尽量限制受托人不当行为的风险。3、委托事项委托事项简单说就是委托人到底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干什么。委托事项一定要表达清楚,希望受托人干什么就在授权委托书中一项一项列清楚,这样才能预期受托人行为的范围,以便达到控制自己的风险。如果委托事项不明确,基于保护第三人对于法律文书的信赖,授权委托书会被认定为授权不明,从而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授权不明,受托人就可能超越委托人的本意做事,但委托人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受托人本是为他人做事,行为后果应当由委托人承担,但却因授权不明而承担了补充连带责任,所以说委托事项不明的,对第三人没什么风险,但对委托人和受托人风险较大。4、委托权限让受托人干什么事已经在委托事项中表达清楚了,下面就得说明受托人可以在多大权限内干这件事,这就是委托权限。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可以分为“宽授权”和“窄授权”。宽授权顾名思义代理权限比较广,受托人能干的事比较多。宽授权便于受托人做事,对第三人比较有利,代理人自己就能拍板做事,不需要事事向委托人汇报,这样能提高做事效率。宽授权对委托人的风险就是较难防范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的风险。窄授权就是授权范围比较窄,受托人可能只是个传声筒,事事需要向委托人汇报,等委托人拍板。不管是宽授权还是窄授权都要把委托权限表达清楚,受托人有什么权限就一项一项列清楚,避免在列举委托权限后面加上“等”这样的字样,这会带来授权不明的法律风险。宽授权里值得说道说道的就是全权代理的问题。有些书面委托合同当中可能就没有约定,在委托事项没有完成的情况下退钱的这个问题,如果是这样,双方可能会对退还钱款的问题持不一样的意见,如果没有办法协商解决的话只能是起诉处理了,但法律没有规定,只要完不成委托事项就必须退钱。
总结:在委托事项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能不能要求退还钱款需要看委托合同当中的约定,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什么绝对标准的答案,因为委托事项没有完成,有的时候也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多久
1、普通时间。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2、延长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3、延长须报上级批准。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
·异地移送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异地移送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
·恢复劳动关系有条件吗,怎么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立对于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可能会发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劳动关系可以解除,也可以恢复,那么,恢复劳动关系......
·生育期间合同到期会解除吗
生育期间合同到期会解除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地政府征收土地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甘肃省相关国家部门为了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当地已经变化的民情,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修改......
·一、办理租房网签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租房网签备案需要什么材料?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资料;4、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认可出租的证明。出租委......
委托事项未完成时能否要求退还钱款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