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总公司可以代分公司签合同么?

  总公司可以代分公司签合同么?可以的,总公司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合法的,公司在成立发展有一定规模之后可以成立分公司,若是分公司在成立之前,就已经规定了总公司有权替其签署合同,那么在分公司注册成功之后,总公司才能代替分公司去签署合同,也即正常情形下,总公司是能代替分公司的。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缔结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无效。二、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吗?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子公司是指虽然自己可以独立地对外承担责任,但是一定程度上受另一家公司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分公司如果是订立的合同不在自己的营业许可证范围之内的,就需要由总公司进行追认之后,才能成为有效合同,但是如果是分公司订立的有效合同不能发生效力的,就表明总公司不予追认,此时如果是造成他人损失的,就应当由总公司担责,因为分公司从属于总公司。
  
  
  
总结:总公司可以代分公司签合同么?可以的,总公司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合法的,公司在成立发展有一定规模之后可以成立分公司,若是分公司在成立之前,就已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司自主放假需扣工资吗?
      公司自主放假需扣工资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入罪标准尚无明确规定。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不是的,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尽量使用中国......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效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效力在我国,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有涉及到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中涉及到的甲乙双方的权益,是同时履行抗辩权赋予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一方突然中断合同的履行......


·公司法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每一个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一般由总经理和董事长担任,法人负责对公司进行管理。有些情况下,比如公司兼并重组,或者法人离职的话,需要进行法人变更手续。法人变......


·我国惩罚性赔偿比例是多少?
      我国惩罚性赔偿比例是多少?《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与《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责任的规定之间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食品安全法》关于惩罚性赔偿数额规定为“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


总公司可以代分公司签合同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