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

  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
  
  一、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
  
  董事可以不是股东的,董事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这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法"节选:......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董事长的管理职责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长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如下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 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9、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11、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12、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4、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对于董事长的认定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董事长的相关任命规则和管理职责,应当由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并形成公司章程,如果董事长未履行相关职责的,董事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来重新选举。
  
  
总结: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一、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董事可以不是股东的,董事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这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法"节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容留他人卖淫犯罪该如何认定
      一、容留他人卖淫罪怎样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


·遗产分割的时间怎么确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那是不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到了遗产分割的时间呢?其实不是这样的,生活中,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几十年没有分割遗产的情况......


·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农村户口结婚登记以后落户程序是什么
      结婚后落户程序,不同的省市规定可能会存在差异。一般流程如下:1、开户籍证明。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3、开具准迁证明。4、开具迁移证。5、去村委会开具迁移证明。6、办理落户手续。根据......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一、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婚前按揭房婚后一般是可以加名字的,婚后房产证加上名流程: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去房管局......


·什么过失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
      什么过失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


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