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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侵害名誉权的途径包括哪些?

  维权侵害名誉权的途径包括哪些?
  
  一、维权侵害名誉权的途径包括哪些?
  
  维权侵害名誉权的途径包括向法院起诉或者是私底下和当事人来进行协商,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另外,侵害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如造成他人精神严重抑郁等),还可能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
  
  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侮辱行为的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
  
  ①在主观上侵权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有意识地要损害他人名誉、人格。如果是无意中说了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话,并非故意侮辱的,不构成侮辱行为。
  
  ②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引起他人精神痛苦和屈辱的言辞或行为。
  
  ③侮辱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即有第三人或更多的人在场或者用能够使众多的人看到或听到的方式进行侮辱。
  
  ④侮辱行为须具有针对性,即侮辱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实行的。如果在公共场所无目标的谩骂,无针对性,不构成侮辱行为。而诽谤是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行为。
  
  诽谤行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条件:
  
  ①诽谤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它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两种心态。
  
  ②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足以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行为,它包括以捏造。夸大和歪曲事实的行为来降低对该公民的社会评价。
  
  ③诽谤行为具有公然性和针对性。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员通过造谣的这种方式使自己的相关名誉受到损失,这样的一种损失的话对自己的精神和相关方面都会造成非常大的危害,所以此时可以到法院来进行维权的处理,向法院递交相关的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的诉讼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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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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