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二、以下情形不属于正当防卫
  
  1、防卫过当。
  
  2、防卫挑拨。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
  
  4、假想防卫。
  
  5、事前防卫
  
  6、事后防卫。
  
  7、互殴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8、防卫的目的是保护非法利益不属于正当防卫。
  
  三、民事纠纷的审理时间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关于正当防卫,大多数人都习惯性的觉得这是面对刑事案件当中的某些不法侵害行为的时候才具有的一种权力,但是通过以上资料我们看到,民事纠纷的过程当中根据当时的情况可以适当的进行正当防卫,但如何约束正当防卫的底线是比较模棱两可的。
  
  
总结:民事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民事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交通股骨头骨折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
      交通股骨头骨折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交通股骨头骨折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是固定物取出之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


·正当防卫的含义是什么 如何认定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要求是在必要的限度之内,否则的话就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此时给对方造成了损害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搞清楚正当防卫的含义是什......


·高利贷等非法集资是一样的吗?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的就是高利贷,很多人急需要钱的时候就选择去贷高利贷,这样做法虽然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但是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如果不能按时归还机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


·主动提出辞职经济补偿金要给吗
      主动提出辞职经济补偿金要给吗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


·《民法典》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
      《民法典》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


·教师不是法定监护人。
      教师不是法定监护人。《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


民事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