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会涉及到相应的赔偿问题,若是交通事故发生伤亡,甚至是死亡那么就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了。那么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何赔偿?又是如何计算的呢?下文是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般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同时要看情节有多严重,对方是财产损失,轻微伤,重伤,还是死亡。如果是财产损失,轻微伤的,一般是赔偿加罚款,如果是重伤,死亡的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公布的《2015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得出一下数据:
  
  1、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39元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10505元。
  
  2、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742元。
  
  (2)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性支出:8938元。
  
  三、重庆市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按死者年龄)
  
  60周岁以下
  
  城镇标准27239元×20年=544780元
  
  农村标准10505元×20年=210100元
  
  60—74周岁
  
  城镇标准 27239元×年限
  
  农村标准10505元×年限
  
  年限: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计算
  
  75周岁以上
  
  城镇标准27239元×5年= 136195元
  
  农村标准 10505元×5年= 52525元
  
  2、被扶养人生活费(按被扶养人年龄)
  
  18周岁以下
  
  城镇标准 19472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8938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18—59周岁
  
  城镇标准 19742元×20年÷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 8938元×20年÷扶养人数
  
  60—74周岁
  
  城镇标准 19742元×年限×÷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 8938元×年限×伤残系数÷扶养人数
  
  年限: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计算
  
  75周岁以上
  
  城镇标准 19742元×5年÷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 8938元×5年÷扶养人数
  
  3、丧葬费
  
  按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4738元×6=28428
  
  综上所述,在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年如何赔偿的相关问题的中,需要注意的是,死亡赔偿毕竟与其他赔偿不同,所需要的证据与相关程序都不尽相同
总结: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会涉及到相应的赔偿问题,若是交通事故发生伤亡,甚至是死亡那么就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了。那么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西安翰林17坊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西安翰林17坊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1、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2、具体如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案件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罚
      在这个社会上妇女和儿童是最弱势的群体,所以犯罪分子往往把他们纳入实施犯罪行为的对象,最常见的就是在一些偏远地区,经常会发现一些拐卖绑架的案件,那么如果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几种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在患者与医护人员、医疗机构之间的,而此时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就会涉及到鉴定的问题,那通常情况下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呢?也就是说一般在什么时候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呢?......


·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规定是什么?
      摩托车相比汽车来说体型小且灵活性很强而使得驾驶者很容易就无视交规的限制而在道路上随意穿梭,甚至会在道路上来往的车流中逆向行驶而导致了很严重的车祸,摩托车作为机动车的一种也需要受到交......


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