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要具备下列几个起诉的条件:
  
  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提交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的 审判人员作出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认为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自诉人提交外文自诉状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2、自诉人提起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
  
  3、自诉状或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诉状的名称为《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为《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2)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的近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3)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4)具体的诉讼请求。
  
  (5)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6)物证和书证名称、件数等。
  
  4、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
  
  5、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自诉人坚持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自诉人不得诽谤诬陷被告人。人民法院审查立案时,应当向自诉人说明诽谤诬陷应负的法律责任。
  
  7、自诉人明知侵害人是二人以上,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侵害人提出告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二、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2)被告人死亡的;
  
  (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5)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6)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7)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近亲属代为告诉的,应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同时提供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和聋、哑、患病等证明。
  
  法律中规定,如果是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内的案件,如诽谤案、侮辱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等,那么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提起刑事自诉。而对于自诉案件,在法官宣判之前,都是允许当事人进行和解的。至于自诉案件的调解,只能是对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作出。
  
  
总结: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一、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银行会同意吗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银行会同意吗?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银行一般都会同意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1、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什么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我国在法律上明确的规定质押的设立要以权力和动产做基础,但是不动产质押在现实生活却是经常见到的,对于这样的情形我们不能片面的看待,虽然《民......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无形资产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无形资产么?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无形资产么?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


·抢注别人正在使用的商标会怎么样?
      抢注别人正在使用的商标会怎么样?商标注册过程中,对方如能提供已经使用的证据,或者销售上市等等证据证明此前已经使用过,你的商标就有可能面临无效的危险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


·“网络侵权”中的“网络”的范围
      网络是信息传输、接收、共享的虚拟平台,通过它把各个点、面、体的信息联系到一起,从而实现这些资源的共享。它是人们信息交流使用的一个工具。作为工具,它一定会越来越好用。功能会越来越多,......


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