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刑诉法六十五条涉及到哪些内容?

  一、我国刑诉法六十五条涉及到哪些内容?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本条是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适用条件和执行机关的规定。
  
  1、第一款是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和适用条件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本款规定了四种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2、第二款是关于取保候审执行机关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但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只有一个,这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都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四、本条是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适用条件和执行机关的规定。
  
  1、第一款是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和适用条件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本款规定了四种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2、第二款是关于取保候审执行机关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但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只有一个,这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都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对于犯罪者的短暂回归社会的一种形式。我国要求这类人员在回归社会会后不能构成危害,否则予以驳回。另执行的机构只能是公安机关,其他单位无权执行此类决定。
  
  从上面可以看出刑诉法第65条就是涉及到。罪犯或者是被告处于哪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这些情况里面包含了被告如果已经被处罚均与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被告是妇女,并且该妇女处于哺乳期或者是怀孕期,那么都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取保候审并不是说就案件再审理。
  
  
总结:一、我国刑诉法六十五条涉及到哪些内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果树苗木购销合同怎么写?
      果树苗木购销合同怎么写?果树苗木购销合同甲方(供方):_________乙方(购方):_________为加速新品种推广,根据乙方要求并经协商特签订协议,以资双方共同履行。1、购销苗木品种、数量、价......


·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有用吗
      虽然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纳税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偷税纳税的行为还是很常见的。对于未从事金融行业的人,或者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还有来说来说是不知道什么是逃税漏税罪的,......


·一、遗嘱中有修改还有效吗?
      一、遗嘱中有修改还有效吗?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


·我国机动车违章处罚有哪些
      我国机动车违章处罚有哪些一、我国机动车违章处罚有哪些1、酒后驾车(1)、违章范围:机动车驾驶员饮用白酒、啤酒、果酒、汽酒等含有酒精的饮料后,在酒精作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违章......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怎么罚?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怎么罚?在日常的生活中,总有那么一部分官员会利用自己在职位上的便利,执行一些指令和滥用自己的职权。如果此时对他人造成了利益或其他方面的比较严重的伤害,那么这......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


我国刑诉法六十五条涉及到哪些内容?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