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东变更需要公证吗

  股东变更需要公证吗 一、股东变更
  公司变更股东应视为股权转让。
  (一)先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法定代表人也同时变更的,还要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提交材料:
  1、股权转让协议(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办理公证);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监事变更的也要在此说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网上下载)
  7、针对股权转让手续,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公司新、老股东全体到场,所以最好先到工商局咨询一下。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变更的,还应提供新人选的身份证原件,以供工商核对。
  (二)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需要到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的变更手续。带上
  1、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2、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书;
  5、新的预留印鉴章,应该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股东变更需要公证吗?
  一般不需要公证的,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
  股权转让是新旧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行为,企业股东变更所依据的股权转让协议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不会影响股东变更。提供经过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不是必须的程序。
  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公正,是对该协议法律效力的加强,具有能够直接证明所公证行为的合法性,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的效力.如果新旧股东因股权转让事项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效力优先性。
  以上则是我们为读者们介绍的有关于股东变更的相关知识,第一部分是对于股东变更的基本介绍的,其中有对于股东变更的法律介绍,有需要的读者可以进行参考;第二部分则是对于“股东变更需要公证吗”的回答,其中直接说出了一般不需要公证的,在有些必要的是可以公证的。
总结:股东变更需要公证吗一、股东变更公司变更股东应视为股权转让。(一)先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法定代表人也同时变更的,还要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不受保护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不受保护一、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不受保护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


·一、公民买房贷款怎么办手续?
      一、公民买房贷款怎么办手续?1.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


·交通事故责任方逃逸怎么办,怎么起诉逃逸者?
      我们碰到交通事故已经是十分不幸的了。但若是再碰到肇事者逃逸,或者肇事者不肯负责人,那就实在太令人发指了。很多受害者在朋友肇事者逃逸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并且,当肇事者不肯负责任,一些受......


·一、离婚案件被告能否提出财产保全?
      一、离婚案件被告能否提出财产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所以离婚案件中被告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


·如果是男方外遇财产归谁
      男方外遇女方也有权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


股东变更需要公证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