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是通过有红灯来进行闪烁的路口,没有确认路边存在着安全的状况的话,就通过的这种状态是说明当事人存在着一定的过错,还有一些具体的情况,也是可以确定过错的,在这里都给大家简单列举了。
  
  1、通过有黄灯闪烁路口,未确认安全通过的;车辆未按规定载人的;
  
  2、客运车违反规定载货、载人的;货运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3、机动车载物超长、超宽、超高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4、机动车转弯、变更车道、超车、靠路边停车、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未按规定开启转向灯的;
  
  5、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未按规定开启灯光,未设置警告标志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故障车的;
  
  6、机动车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在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
  
  7、出租车违反规定在道路上停车候客、揽客的;
  
  8、机动车载物遗洒、飘散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9、机动车下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的;
  
  10、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11、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2、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汽车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13、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未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
  
  14、机动车雾天行驶未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机动车夜间在通过急弯、坡度、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15、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未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低速通过的;
  
  16、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有让行条件,前车未减速靠右让行的;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7、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
  
  18、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机动车的;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机动车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
  
  19、机动车夜间会车违反规定使用灯光的;机动车制动力、夜间使用灯光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
  
  20、持已失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21、不满十二周岁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
  
  22、不满十六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畜力车、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23、在道路上骑独轮车或二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
  
  24、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
  
  25、右转弯非机动车未让相对方向行驶左转弯车辆先行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物的;
  
  26、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7、驾驶非机动车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的;
  
  28、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在路上行驶的;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未确保安全的;
  
  29、无监护带领的学龄前儿童、精神病患者、智障者在道路上通行的;
  
  30、机动车行驶中,将身体部分伸出车外的;
  
  31、机动车未停稳开车门和上下人的;
  
  32、行人未走人行道或没有人行道未靠边行走的;
  
  33、行人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未观察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的;
  
  34、在交叉路口、车行道、桥梁、地道、涵洞、过街天桥等地点散发宣传品、兜售商品、乞讨的;
  
  35、在道路上从事清扫、设施维修等专业人员未按规定穿着反光服饰的;未经许可占用、挖掘道路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
  
  36、未在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适用范围
  
  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在运行中属于高危作业,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在当代社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可以看到有相关的人员来出警,对于案发的市场进行一个评估,这种评估的话,实际上就是对于责任方面来进行一个确定,包括调取相关的监控录像,查看资料等等,而这个认定的标准在法律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情形的。
  
  
总结:一、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是通过有红灯来进行闪烁的路口,没有确认路边存在着安全的状况的话,就通过的这种状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出租人任意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出租人任意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是不能随意解除租赁合同的,如果违法解除租赁合同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


·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首先需要处理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一般来说,在孩子的抚养费确定后,不得随意增减,但是在出现法定事由时,是可以适当追加抚养费,或者减少抚养费的。具体来说,可以追加抚养......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起诉离婚中的当事人其实主要就是夫妻二人,但此时具体的诉讼地位不同,这也就代表着当事人所能够享有的权利不一样。究竟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


·刚结婚一年离婚会怎么分财产
      刚结婚一年离婚会怎么分财产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缓刑执行期满后该怎么处理
      缓刑执行期满后怎么处理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满后,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有三种处理办法:第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第二......


·遗弃行为怎样就算构成遗弃罪?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有关弃婴的报道,孩子父母的这种行为是受到社会谴责的。如今,我国刑法中有遗弃罪这个罪名,也就是说年轻父母遗弃婴儿的话,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可能触犯刑法,被......


一、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