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你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你可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申请减免培训费用。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民政部门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是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居住地后,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根据市场需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行扶持政策。即在2008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二、致人轻伤不赔钱判几年?轻伤一级不赔钱,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当代社会,很多的犯罪分子被关押在监狱之后,就与社会断绝了联系,所以对于社会上的一些新的动态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在重新的走入社会之后,可能会在就业方面存在着很多的困难,这个时候法律规定是存在着相应的就业指导的,就业指导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他提供适合他需求的一个岗位,当然这种指导的话,它仅仅是具有一个宏观层面上的,具体的努力的话还需要当事人自己来进行。
总结: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你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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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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