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写?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写?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______。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用处是什么?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该份证明实际上涉及到劳动者众多的切身利益时都需要的。例如,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在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时,该证明是很好的书面证据,劳动者到新的用人单位再就业时,工作年限涉及到劳动的年休假时间,因为在其它单位累计的工作年限也可是计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的。另外,诸如办理退休手续等在其它很多涉及劳动者权益方面都有可能用到这份证明。所以这份由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对劳动者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三、单位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出具该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用人单位违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实务中劳动部门接到投诉的,一般都会做相应的了解。综上所述,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办好手续后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其中主要写清解除合同的原因、员工的工作时间、离职事由等内容。拿到证明书后,员工就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如果到新单位入职,可能会要求出具这份证明书,因为这是证实之前劳动关系的有利凭证。
  
  
  
总结: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写?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毒驾怎么处罚 会吊销驾照吗?
      我们知道酒精对人体的麻痹作用很大,而在饮酒之后是绝对不允许开车上路的,因为很危险,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然而您还忽略了另一个东西,那就是毒品。不得不说毒品对人体的麻痹作用也不小,因此......


·石家庄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五险一金的重要性不用多说您也都是知道的,五险一金每个月都要按时的缴纳,如果出现断缴的现象很难补全,因此我们需要每个月都去查询一下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但是如果每次都要到柜台查询的话又......


·醉驾后警察找一起喝酒人录口供是否可以?
      醉驾后警察找一起喝酒人录口供是否可以?交通队要求一起喝酒的人去录口供合理,主要了解看当时有没有劝阻行为人不要驾车等;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


·公务员有没有工伤认定,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公务员是很多人都比较向往的一个工作岗位了,可以说是铁饭碗,当然即使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当中也是可能会出现受伤的情况的,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有一些疑惑,一般的人在工作中受伤的话是需......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贷款吗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贷款吗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贷款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都明确规定耕地、自留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


·涉嫌构成抢夺罪能不能缓刑
      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罪名应该适用缓刑,哪些罪名不可以......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写?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