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正不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
纯正不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后两种情况可称之为单位共同犯罪,对其处理既要根据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也要考虑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二、纯正不作为的危险性判断这主要是考察不作为犯的主观方面的特征。不作为犯罪的危险性判断的重要意义是判断该行为的性质是故意还是过失,或者是意外事件。象故意伤害罪等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险犯。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的危险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犯罪。但是,从故意伤害犯罪的本质来看,其中确实有危险性判断的环节。例如被告人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追打他人,致使他人跳水逃跑,这时在是否救助问题上就出现了危险性判断的问题,这也是区分行为性质的关键点。如果行为人看到被害人游泳技术非常好而不救助,导致被害人死亡或重伤的,可以认定为过失犯罪。如果见到被害人不会游泳而不救助导致被害人死亡或重伤的,则可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如果被害人的死亡是出于其他意外事件,则可能不构成犯罪。另外,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使他人倒地,被过往的车辆轧死的情形,如果该行为分别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一级路上、乡村公路上,其危险性判断也不同,那么行为的性质也就不同。即使发生在相同的路上,由于时间的不同(如夜晚、早晨、中午、晴天、雨天、雾天),其危险性判断也不同,决定了犯罪性质也就不同。三、纯正不作为的因果关系非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问题历来是解决非纯正不作为犯问题的焦点。非纯正不作为犯的原因力问题一直是法学家们孜孜以求的东西。对于作为犯来说,因果关系的判断应当是“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其原因力在于自身罪过与自身力的结合,我认为非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也应是“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但其原因力在于人的罪过与自然力的结合。以杀人案件为例,对作为犯来说,就是行为人出于侵害的罪过(故意或过失),运用自身的力量,致人死亡,其原因力=罪过 (自身的)力。而对于非纯正的不作为犯来讲,其原因力=罪过 (外界的)力。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作为犯的原因力与不作为的原因力是等价的,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力的来源不同而已。当然,不作为的力,必须是行为人能控制的力,这是与前面讲过的“作为可能性”紧密相连的。不作为的因果关系考察必须结合上述两方面,脱离任何一个方面都无法对非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作出正确判断,对非纯正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片面理解可能使因果关系成为行为人开脱罪责的工具,这是我们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综合上面所说的,纯正不作为是可以实施共同犯罪的,但这个犯罪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共同犯罪,就代表着不止一个人犯罪,而是多个人以上,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从而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总结:纯正不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合同法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条款有哪些?
合同法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条款有哪些?1.规定一些强制性规范。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结果.是否订立合同是当事人的一项自由权利.任何个人和机关都不得干预。国家为了实现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
·继承法中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民法典中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是怎样的遗赠人:_______,男,___岁,___省___县人,住___县___乡___生产队,农民。扶养人:_______,男,___岁,___省___县人,住___县___乡、___生产队,农民。__......
·整形失败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现在很多女孩子都通过整形来改变容颜,提升形象。有些小的医疗机构因为水平有限,容易引发整形失败。在处理赔偿问题上,双方可以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来进行处理。那么整形失败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印花税有哪些
股权转让印花税有哪些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
·如果女方起诉变更抚养权胜算有多大呢
变更抚养权要胜算的话需要举证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果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但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但需要注意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租赁房屋的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的。而一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之后,那作为租客就应当搬走。那现实中......
纯正不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