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
  
  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产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按期申报或故意作出不真实陈述,法院在判决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依法对其少分或不分,甚至可能会对其采取其他相应处罚措施。
  
  2、明确财产申报期限和内容。规定原告应当在起诉时、被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报家庭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所申报财产的具体项目为:房屋,车辆,存款,家具、电器,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有价证券,个人收入情况、双方或一方的债权债务等。
  
  3、调查核实申报内容。当事人申报财产后,由法官助理组织双方到庭,对对方的《财产申报表》发表意见,记录在案。如双方对同一财产意见一致的,在庭审中不再重复调查;如有争议,但争议不大的,则由法官助理进行庭前调解,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争议较大的,则记录在案由法官在庭审中重点调查。
  
  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有助于让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前了解到对方对财产的态度,有无隐瞒等情形,同时也能让法官在庭审前明晰双方的争议财产,整理焦点,使庭审更有针对性,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财产分割引发的系列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庭审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法院的司法资源。
  
  二、适用原则
  
  1、强制申报原则。离婚的当事双方必须在法庭指定的时期内做好财产申报,提交财产申报报告。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报和拒绝申报的要承担不利后果。
  
  2、如实申报原则。离婚双方必须实事求是地申报个人财产,不隐瞒、不谎报、不假报。
  
  3、保密原则。申报财产内容保密,不对外公开。
  
  适用范围:离婚案件中任何一方请求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争议的。
  
  申报内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婚后购买或婚前购买婚后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收入;
  
  (2)房产不动产;
  
  (3)车辆等价值较大的动产;
  
  (4)银行存款;
  
  (5)租金等其他经营性收入;
  
  (6)股票等有价证券;
  
  (7)债权债务;
  
  (8)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财产和权利。
  
  逾期申报、虚假申报的法律后果:
  
  (1)延迟申报、不完整申报的,浪费法庭资源,法院可作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给予罚款、训诫的民事制裁。
  
  (2)在本案中经法院查实的,在本案中可对隐匿财产方少分或不少;并说明倘若法院日后发现有欺瞒者,另一方可主张对新发现的财产另行分割,并在新发现财产中拒绝提供一方是不分或者少分。
  
  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按公平公正的来分割,法院一般是支持进行平均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有隐匿财产或者是转移财产且不申报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将会对其进行一定形式的处罚或者是对财产分割是进行少分。
  
  
总结: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一、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的区别有什么?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的区别有哪些?1、遗嘱的订立程序不同,自书遗嘱一般有被继承人亲自订立;公证遗嘱需要被继承人到公证处,在相关工作人员配合下完成。相对而言,公证遗嘱程序要复杂一些。2、遗......


·同一违法行为能否罚款两次
      同一违法行为能否罚款两次?不可以,同一违法行为侵犯的是不同的客体,违反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律、法规,依照法律或者法规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都有处罚权。这种情况是法律规范......


·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现在有很多的自然生态资源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短缺,这些在生态资源方面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跟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几乎是同日而语的,资源的消耗达到了非常惊人的一种地步,所以现......


·我国工厂用童工如何处理国家法律名门禁止任何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我国工厂用童工如何处理国家法律名门禁止任何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


·工伤鉴定没等级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没等级是怎么规定的?没有鉴定上级别的工伤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司法解释规定是对于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作出了区别方面的认定,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