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产子女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子女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怎么办理?
  
  一、房产子女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怎么办理?
  
  子女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即可。具体要提供的材料有: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
  
  公证时,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综上所述,房产虽然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生赚钱所追求的财物,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在面对继承白白得来的财产时就会坚持想要的,可能子女也会考虑到其他的事情而选择了放弃,但是因为房子的价值很高也需要经过公证才能确保当事人不会后悔。
  
  
  
总结:房产子女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怎么办理?一、房产子女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怎么办理?子女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无效的合同
      合同有效与否关系到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以及是否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自然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到底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无效的合同呢?现实中,有......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长时间?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长时间呢?按有关法律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收益是共同享有,可以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它的保护期是以最后一个死亡的著作人之后五十年为期限。这也是国际通用的惯例。......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何时算起?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何时算起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


·担保物权的种类有哪些2023
      担保物权的种类有哪些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就该资产优先选择受......


·车辆违章可以异地处理吗,有几种办法?
      一、车辆违章可以异地处理吗,有几种办法?车辆违章是可以异地处理的,但是只限部分省市,例如:四川省、贵州省、北京市、上海市等。一般是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或者是找正规的三方机构,也可......


·民事终审判决后不服怎么办
      民事终审判决后不服怎么办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


房产子女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怎么办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