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不给加班费可以要赔偿金吗

  公司不给加班费可以要赔偿金吗可以。用人单位违法不足额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二、多长时间算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按时支付这类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劳动用人单位应在本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如没有支付的,应向劳动者进行说明办理,还应积极地发放这类人员的工资。劳动监管部门,还应对这类劳动工资进行监督办理。
  
  
  
总结:公司不给加班费可以要赔偿金吗可以。用人单位违法不足额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交契税在什么地方2023
      交契税在什么地方1、根据国家规定是契税交给当地的税务部门,通常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必须要完成契税的缴纳工作。如果购买的是新房,凭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首先逾期的话会根据时间长短对您的征信有影响严重逾期(超过90天)征信就是黑户,在逾期还......


·非标类私募基金监管方式什么?
      非标类私募基金监管方式什么?债权型基金主要的投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类:1、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入资金需求方;2、基金作为单一委托人的信托贷款模式;3、基金作为债权受让人,收购其他机构合法......


·取保候审有可能不起诉吗
      取保候审有可能不起诉吗有可能。满足不起诉的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取保候审后可以争取不起诉的情况有,1、嫌疑人因为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限中如果侦查机关......


·成都亲子鉴定多少钱?怎么鉴定
      ,很多人会遇到一些问题,而需要做亲子鉴定,需要办理亲子鉴定这方面的业务,收费是不可少的,在成都也是有相关的鉴定机构的。那么成都亲子鉴定多少钱?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标准: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公司不给加班费可以要赔偿金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